来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5〕72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须单独申请竞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三、无保底价挂牌租赁。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租人。增价幅度为每次5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租赁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6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三楼)第6开标室。
七、挂牌租赁时间:2025年10月1日8时至2025年10月13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租赁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二)租赁条件为按宗地界址内的现状净地。(三)租赁期间,竞得人负责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游乐设施)的安全和管护,若造成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负责,同时须满足环保要求。(四)竞得人须与相邻相连游乐设施的所有权人协调处理好公用关系。(五)地块上游乐设施使用年限期满后,竞得人若继续使用,需经有关部门安全鉴定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后,报经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九、租赁合同的签订、成交价款的缴纳及土地交付:
租赁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租赁合同》。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在30日内缴纳租赁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6年7月1日前付清。我局竞得人付清全部租赁成交价款后30日内将土地和附着于地面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给竞得人。
十、本次挂牌租赁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租赁文件。
联系地址: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县人防中心3楼
十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一)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二)开户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地块编号及 宗地代码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米) 绿地 率 租赁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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