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凤阳矿业(870623):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李传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家才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勇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更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凤阳矿业、我司、公司、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总公司
滁州琅琊山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润乾节能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凤阳琅琊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Fengyang Langyashan Min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控股股东为(安徽省琅 琊山矿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滁州市 人民政府),无一致行 动人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 行业分类)
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石英矿石、建材、硅制品销售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 发生变化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 庙镇林山村周家队 222 号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 庙镇林山村周家队 222 号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林山村周家队222号
本公司是属于采矿业 B 类之非金属矿采选业 B10 子类,为原矿石开采企业,公司拥有凤阳县灵山 -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 11 号段采矿权,凭借雄厚的地质、测量、采矿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丰富的采 矿经验,为凤阳县境内及周边地区提供优质的石英砂矿石原材料。公司作为当地同行业综合竞争力蕞强 的企业,因矿石品位高,信誉度好,是下游客户争相购买的原材料对象,产品主要采取预收款形式销售。 龙泽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凤阳县石英砂加工集中区内的规范企业,经营范围为:各种型号石英砂 湿法加工、生产、销售,年加工处理矿石能力 40 万吨,其主要客户均为国内知名玻璃加工企业。
(二)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85.05% 32.28% 1、应收票据较期初同比增加 ,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致应收票据同比 增加。 2、 应收账款较期初同比增加72.8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龙泽源第二条生产线正式投产,增加了新的 客户,致应收账款增加。
3、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85.7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龙泽源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贴现27,046,096.00元, 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短期借款科目反映所致。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28%,主要原因:子公司龙泽源第二条生产线正式投产,产能大幅增加 所致。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3%,主要原因:因产能和销售量增加,致使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4.63%,主要原因: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资产增加 减少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2023年上半年慰问林山村“五保户”支出28,300元。捐赠高陈村乡村振兴建设50,000元。
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比为 61%,对公 司经营管理拥有较大的影响力。若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有限公司利用其控股 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影响公司经营 和财务独立性,并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带来风险。公司通过加强管 理,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修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未来公司根据自身 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出适合公司发展的规章制度。
产业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因素,有可能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石英矿开采属于资源行业,与 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周期息息相关。国家对资源产业投资建设的宏观 调控政策若发生变化,将直接对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公司将通过搜集行业信息,对国家产业政策提前预判,同时通过调节矿山 开采量和适时进行行业上下游发展等举措,尽力减少由于产业政策调整对 公司形成的冲击。
爆破是公司生产的核心环节,是安全生产和开采目标实现的重要因 素。报告期内,母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外购爆破服务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和安全生产费,其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大且稳定,约 71.68%,其中外购爆破 服务费约为 21.58%。目前,因年开采量有限、经营规模小,公司的爆破 服务全委托滁州琅琊山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可以降低管理成本。 虽然滁州琅琊山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企业,与 公司合作关系稳定,终止合作的风险较小,但爆破行业为高风险行业,若 滁州琅琊山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安全违规等因素失去爆破业务资质, 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的潜在风险。但市场上具有爆破资质企业较多,可 供选择的供应商较多,若出现上述风险,可进行相应选择。
公司成立以来经营规模较小,相应的内部控制不够健全,规范治理意 识相对薄弱。由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需要在公司治理实践过程中逐 步完善,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仍然会存在一定 的不规范风险。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继续完善、健 全和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
公司于 2016年 7月 27日由凤阳矿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 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 但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各项新制度未能有充分时间检验落实效果 并强化执行力度,而且公司规模尚小,部分岗位职能不能履行到位。随着 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能够适应发展需要,从而影响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同时,通过加大对环境保 护设施的建设,提升矿区的环境,基本形成矿山开采和矿山保护同步规划、 同步发展的局面。由于公司从事矿产开采,开采和生产中会排放污染物, 包括废渣、粉尘、噪音等污染。未来随着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新的环保法 规,提高环保标准,可能导致公司环保费用上升,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同时,通过加大对环境保护设 施的建设,提升矿区的环境,健全和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职业安全 保护制度、复垦制度,形成矿山开采和矿山保护同步规划和发展,达到规 范有效的施工环境、宜人宜居的复垦环境。
公司生产开采过程中有室外高温作业、爆破等工作环境,生产过程会 产生粉尘、噪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因素可能对员工的人身造成一定 的危害。即使公司具有一支在矿山开采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制 定了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机制,配备了职业卫生防护用 品,并在安全生产中得到严格执行,但由于安全生产风险因素的存在,仍 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具有一支
在矿山开采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 要求和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相关的管理制度、突发事件 处理机制,并在安全生产中得到严格执行,为公司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利条 件,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合法 合规生产。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滁州琅琊山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是受同一控制(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有限公司)下的关联 企业,为我公司提供爆破服务,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终止合作的风险较小。 我公司同时为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员工提供住宿和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 润乾公司是安徽省琅琊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总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同时润乾公司也是龙 泽源公司的下游客户,从龙泽源购买产品,因润乾公司采购占比较小,对龙泽源的营业收入无重大影响。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以上资产权利受限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期末 持有 无限 售股 份数 量
期末 持有 的质 押股 份数 量
期末持 有的司 法冻结 股份数 量
安 徽 省 琅 琊 山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凤 阳 县 经 济 发 展 投 资 有
安 徽 凤 阳 赛 吉 元 无 机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除董事长李传友、监事洪伟在控股股东任职, 董事池君生、胡永忠、任立荣、监事杨俊在股东单位任职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与凤 阳矿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