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政策申报开始啦!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滁开管发〔2018〕328号)
具备《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滁开管发〔2018〕328号)所列的事项可以申报。其中,因上级政策调整,新认定的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省质量奖奖励取消申报,知识产权中的发明专利、使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奖励暂缓申报。其他政策条款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新竣工项目、新获得批准、授权或认定等事项(以竣工报告、获批文件或证书的落款日期为准)。
无需审计报告的单项2019年9月30日前申报,需提供审计报告的单项2019年10月20日前申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