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汊河双创产业园
双创园一期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9月竣工,占地约40亩,建筑面积3.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万㎡,地下建筑面积1051㎡。园区由6栋建筑构成。1-5号楼为标准厂房,为入园企业提供研究、实验、中式的空间,以及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洁净室等研发配套设施。6号楼为工业邻里中心,为专利事务、科技中介、信息技术、风险投资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集中办公场所,同时提供展示、会议、培训等必要的商务设施。
104国道自北向南贯穿汊河镇,境内国道长7.5公里,1997年修建至徐郢沙石路6.5公里;2001年修建汊河村马庄沙石路2公里;1990年修建104国道至坝东沙石路6公里;1992年修建黄牌至延塘沙石路7.5公里;2003年修建104国道至董青沙石路4公里;1996年修建范郢沙石路4公里;2000年个修建黄牌至程集沙石路6公里;2005年“村村通”工程新建唐西水泥路6公里。
滁州(汊河)港项目于2015年7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经过一年半时间的紧张施工,2016年12月26日上午实现开港运营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
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蕞高可达200万元,
对企业租用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的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
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补助(市县两级按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行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国际合作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新认定的
省级科技国际合作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一
对高校院所等在来安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获国家级认定的奖补10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重新通过认定的,每认定一次,县财政
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我县转化、产业化的,给予技术输入方20%的补助,单个项目蕞高补助不超过50
对申请的中国发明专利进入实审阶段后,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分别给予申请费用资助每件3200元、
对在滁创(领)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滁州市域内以本人、配偶名义首次购房的,发放1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每年在滁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房,3年内免收租金。提供蕞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A、B、C、D类人才每月分别补贴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
每年在滁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3年内按其实际在滁工作时间计发生活补贴,A、B、C、D类人才每月分别补贴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
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合作、聘用(兼职)协议,每年在用人单位累计服务时间达到3个月的,3年后按A、B、C、D类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
对与高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全职引进劳动合同的,经认定,按照年薪30万以下,30(含)-50万,50万(含)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照20%、30%、40%,蕞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对创(领)办企业的,经认定,按A、B、C、D类给予新注册企业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创业团队其他成员的补贴按照引进人才政策执行。
对引进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研发项目获得省科技重大专项立项的项目组成员,给予每人3-5万元补贴。
对引进的高级技师、省级技术能手、省技能大奖获得者及“江淮杰出工匠”,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补贴。
对青年大学生初次创办的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优先安排创业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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