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黎明副厅长赴滁州市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和“标准地”改革工作实地调研
7月29-30日,省应急厅副厅长汪黎明率调研组赴滁州市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和“标准地”改革工作实地调研。
汪厅长一行实地调研了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等4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和所属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安徽新蓝天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并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就开发区工贸行业监管和“标准地”“三同时”综合监管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与企业负责人就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汲取事故教训、防范事故发生进行深入交流。
汪黎明副厅长在调研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把应急管理现代化纳入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推进,今后一个时期内,应急管理工作还将进一步加强。一要提高警惕,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今年以来,我省工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位居全国前列,工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开发区是工贸企业主要集中地,各开发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两个至上”,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坚决扼制事故高发、频发势头。二要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即将实施,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宣传,特别要宣传“三管三必须”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三要解决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权问题。开发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以实现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目标和实现管得住、管得好的结果为导向,要下大力气解决开发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机构执法、处罚权问题,保证开发区应急管理力量,进一步增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效果。四要明确监管重点,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引导大、中型企业自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高危行业企业和小型企业为执法重点,健全小型企业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小型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确保每个工贸企业对应一个监管执法部门。五要建立工贸企业事故事件台账。通过事故事件台账分析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明确工贸事故应急救援着力点和努力方向。各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机构要开展事故企业执法“回头看”,督促事故企业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六要推进“标准地”“三同时”工作。要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将入驻“标准地”的工贸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责任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要及时分析总结开发区相关企业“三同时”工作好的做法,为全省工贸企业推进“三同时”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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