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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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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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文 本 淮南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目 录 总 则1 头部章 规划背景4 头部节 区域概况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5 第三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6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7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0 头部节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目标 10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11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12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5 头部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 第四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21 头部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1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4 第三节 区(县)土地利用调控27 第五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9 头部节 严格保护耕地 29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30 I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三节 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 31 第四节 合理保护和利用其他农用地 32 第六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4 头部节 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4 第二节 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5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 第七章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8 头部节 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 38 第二节 构建良好的生态用地格局 39 第三节 建立生态环境友好性土地利用模式 40 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41 头部节 用地规模与布局 41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管制43 第九章 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46 头部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6 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 48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 附 则54 附 表55 II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总 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宏伟目标,保障淮南市以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驱动作为“主战略”, 以合淮同城化、城乡一体化作为“两个侧翼”的“一主两翼”战 略的实施,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妥善处理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蕞终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2006-2020 年)》要求,编制《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2条 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 .《安徽省实施
办法》; 5 .国土资源部《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3-2010 ); 6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7 .《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8.《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9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 10.淮南市其它交通、能源、水利、旅游等相关部门规划。 第3条 指导原则 ——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资源保护任务。按照实行蕞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从保证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 社会稳定出发,以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优先配置 耕地,确保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质量有提高。同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切实加强对园地、林地、 牧草地等农用地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 设。 ——统筹各类各业土地利用。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 筹”的要求,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 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妥善处理区域用地 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在保护资源、保护民 生的同时,保障全市煤电化产业发展、合淮同城化城市建设以及 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蕞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 2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着力推进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 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按照协调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的 要求,结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根据“保护优先、兼顾治 理” 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按照动态平衡原则加强 生态用地保护,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2010 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淮南市行政辖区,总面积 258512.79 公顷,包括 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潘集等 5 个区及毛集实验区和 凤台县,共有 19 个街道、47 个乡(镇)。 3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头部章 规划背景 头部节 区域概况 第6条 淮南市地处华东腹地的淮河中游,位于安徽省中北 部,是一座新兴的工矿城市。北与蚌埠相望,南与六安、合肥接 壤,东邻滁州,西连阜阳;位于东经 116°21′21″–117°11′59″、北 纬 32°32′45″–33°00′24″;全市东西长约 78 公里,南北宽约 51 公 里,地跨淮河两岸。 淮南市是安徽省北部的重要中心城市,是全国亿吨煤基地、 华东火电基地和安徽煤化工基地。近年来,淮南市立足能源和化 工基地的优势,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着力构筑产业群体新优势, 抓住支柱产业和优势产品,加快发展化工医药、机械电子、冶金 建材等产业,加快资源大市向工业大市转变。现已形成了以“煤、 电、化”为龙头,涵盖建材、矿山设备制造、医药制药、纺织等 多种工业发展的综合经济体系,成为国家重要开发建设的能源、 原材料、化工生产基地。 2005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 235.78 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 261.3 亿元,比上年增长 16.5%;人均生产总值为 11135 元,比上年增 长 15.4%。三大产业结构由 1996年的 14.6 ∶56.8 ∶28.6 调整为2005 年的 10.8 ∶54.8 ∶34.4,产业结构更趋合理。 4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第7条 土地利用现状 2005 年淮南市农用地 187936.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2.70% 。其中耕地 141808.95 公顷,园地 3279.79 公顷,林地 10729.67 公顷,牧草地 1047.43 公顷,其他农用地 31070.55 公顷。 建设用地 44400.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7.18%。其中城乡建 设用地 36172.80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 8111.98 公顷,其他建设用 地 115.52 公顷。 其他土地 26176.1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12%。其中水域 24968.70 公顷,自然保留地 1207.40 公顷。 第8条 土地利用特点 ——城镇用地布局分散。淮南因矿建市、缘煤而兴,由民国 初期的田家庵、大通、九龙岗三镇发展而来,长期以来,淮南市 城镇用地布局完全服从于产业的布局需求,矿业布局主导城镇布 局的结果是城镇用地布局分散,缺乏足够的集聚力。 ——采煤沉陷地面积不断增加,分布较为广泛。2005 年全市 共有采煤沉陷地面积 9858.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81%,与 1996 年相比增长 89.03%,年均增长 8.28%。其分布的范围也是较 广泛的,主要分布于八公山、谢家集、潘集和凤台等县(区)。 ——低洼地较多。2005 年全市低洼地总面积为21707.00 公顷, 5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占土地总面积 8.40% 。其中:淮河淮南段干流区间低洼地面积 12623.00 公顷,内河低洼地面积 9084.00 公顷。 ——土地利用程度较高。2005 年全市土地利用率为 89.87%, 土地垦殖率达 54.86%,复种指数208.19% ,土地利用程度处于全 省较高水平。 第9条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采煤沉陷导致居民点搬迁和耕地减少等问题。预计到 2020 年全市采煤沉陷地面积将达 23088.00 公顷,规划期内受采煤 沉陷影响搬迁的人口将达 29.1 万人,人口的搬迁和安置点的建设 需要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同时采煤沉陷导致了耕地面积减少、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受限等一些问题,耕地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 ——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2005 年农村居民点 人均用地面积 224 平方米,与《村镇建设标准》规定的人均用地 标准 140 平方米相比,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 ——土地利用生态有待改善。淮南市产业以煤炭开采为主, 污染源较多,全市季风气候特征明显,汛期暴雨集中,且森林覆 盖率仅为 1.86%,水土流失与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生态有待改善。 第三节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10条 取得的成效 ——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2005 年全市(不含 2004 年划入 6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的7 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98693.00 公顷,超出上一轮规 划目标 693.00 公顷,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控制了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 年全市(不含 2004 年划 入的 7 个乡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38519.00 公顷,未突破上一轮 规划确定的 54423.00 公顷的目标,有效地遏制了城镇村用地向外 延扩张的势头,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合理需求。 ——增强了按规划使用土地的意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 规划审批土地,对不符合土地规划的建设用地不予报批,对违反 土地规划用地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 保证了规划的强制性和严肃性。 第11条 存在的问题 规划地位突出不够;规划缺乏足够的动态性和预见性;规划 指标分解不够合理,缺乏必要的布局调整空间;规划指标未能充 分考虑采煤沉陷地短期内不断增加的现实;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 中,公众参与度不够。 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12条 机遇 —— 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实施以及安徽省皖江 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淮南市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 展机遇,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采煤沉陷 7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地和沿淮低洼地的综合整治,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提 供了有力保障。 —— 区域发展环境的优化。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淮南 市将进一步融入“合肥经济圈”,实现“合淮同城化”,加快产业 结构升级和城市转型,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良 好的外部环境。 ——科技的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及其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 应用不断拓展,将为建立土地节约型社会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第13条 挑战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淮南市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能 源基地,煤、电、化产业的发展、“合淮同城化”城市建设以及基 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土地资源供需形 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保护压力大。预计规划期内淮南市总 人口将增加 20 万,从保障全市的粮食安全来看,耕地保护形势日 趋严峻;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将 对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保护形成巨大压力。 ——土地利用与生态安全协调难度大。淮南市煤、电、化产 业用地占较大比重,煤炭开采与深化利用对全市的环境负面影响 较大,保护生态已迫在眉睫。处理好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与生态 8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保护的关系,是未来淮南市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9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头部节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14条 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 整、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社会稳定和谐,向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迈出坚实步伐。 加快实施工业强市、东向发展、创新推动、城市化带动、合 淮同城化、城矿乡统筹、可持续发展 7 大战略,加速经济又好又 快发展。抓住省委、省政府重视省会经济圈建设,支持合淮同城 化发展的有利契机,加快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建设合淮工业 走廊,有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推动合淮同城化战略取得新进展。 同时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升级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 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步伐加快,着力实施“9771 ”提升行动计划, 重点发展煤炭、电力、化工、机械电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 新型材料、现代服务、文化等 9 大支柱产业,改变“一煤独大” 的局面,将淮南市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两型” 城市。 第15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 2010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600 亿元以上,人均地区生 10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产总值达到 20000 元以上;人口达到 255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65.98%;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 13000 元,农民人均纯 收入达到 5200 元。 到 2020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700 亿元以上,人均地区 生产总值达到 30000 元以上;人口达到 290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85.86%;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 19000 元,农民人均纯 收入达到 8000 元。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第16条 总体战略 实现“两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集中”(农民居住 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三效益”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为实 现“五彩”(黑色煤炭的富集地、红色火电的输出地、蓝色生命的 起源地、白色豆腐的发源地、绿色生态的宜居地)淮南提供有力 保障。 第17条 具体战略 ——通过保护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构筑“一横(东西向淮河 干流景观生态廊道)三纵(南北向西淝河水源保护生态廊道、南 北向高塘湖—上窑生态廊道、南北向瓦埠湖—八公山景观生态廊 道)”的生态廊道,形成基本生态屏障,实现土地利用与生态的协 11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发展。 ——实施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总规模,城镇实现“紧凑布局,精明增长”,农村在资源保护的同 时兼顾质量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从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出 发,统筹各类各业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第18条 阶段性目标 ——近期目标(2006 –2010 年)。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 严格保护;土地利用与产业发展、人口分布、环境容量更加协调, “合淮同城化”建设和煤电化产业建设有序推进,交通水利基础 设施重点项目得到保障,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趋于合理。 ——远期目标(2011 –2020 年)。土地利用更加集约,城市 建设由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山南新区建设完成,东部城区紧凑 发展,人口、产业更加集中,西部城区基本完成旧城改造。市域 内“一横三纵”的生态廊道形成,采煤沉陷地得到有效整治,环 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得到推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地资源 可持续利用的能力大大增强。 12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19条 分项控制目标 ——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201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141254.37 公顷以上,规划近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18284.18 公顷以上,201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47818.12 公 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8406.88 公顷以内,人均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18.75 平方米以内。2006 –2010 年,新 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3839.15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 地规模控制在 2688.06 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 2688.06 公顷。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140165.48 公顷以上,规划远 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18284.18 公顷以上,2020 年建设用 地总规模控制在 54855.14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在 42793.54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29.56 平方 米以内。2011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8754.33 公顷 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5929.58 公顷以内,土 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 5929.58 公顷。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适当减少园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林地面积。 提高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控制建设用地总 规模,整合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13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1)城镇用地布局:形成以中 心城区为节点,以高速公路和市域主干公路为依托的“一主、两 副、四区”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2 )煤、电、化产业用地布局:形成西北部煤炭主产区、中 部电力工业走廊、煤化工产业区三大区域。 (3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农村居民点总体布局,农村 人口向建制镇和中心村迁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 益的前提下,迁并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或处于采煤沉陷区域的 自然村。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2010 年、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 用地分别控制在 118.75 平方米、129.56 平方米以内,建设用地产 出率分别达到93 万元/公顷、147 万元/公顷。 ——土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2010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3%, 采煤沉陷区治理率不低于 35% ;2020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4% ,采 煤沉陷区治理率不低于 60% 。 14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头部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20条 农用地调整 2005 年农用地面积为 187936.39 公顷,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 为 180604.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86%,净减 7332.37 公顷。 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适度减少耕地面积;加大生态 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合理利用低丘缓坡园地,稳定林地面积;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用地整理,适度减少 其他农用地。 ——耕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增加 8859.46 公顷,其中农业 结构调整增加 241.82 公顷,土地整理增加 5706.73 公顷,土地复 垦增加 947.72 公顷,土地开发增加 1963.19 公顷;耕地面积减少 10502.93 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 8617.64 公顷,采煤沉陷减少 1885.29 公顷。 ——园地。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减少 43.82 公顷,全部为农业 结构调整减少。 ——林地。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增加 466.23 公顷,全部为土地 开发增加。 ——牧草地。规划期内牧草地面积增加 192.33 公顷,全部为 15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土地开发增加;牧草地面积减少 198.00 公顷,全部为农业结构调 整减少。 ——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 1411.42 公 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235.52 公顷,土地复垦增加 405.50 公顷, 土地开发增加 770.40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 7517.06 公顷, 其中建设占用减少 2360.23 公顷,土地整理减少 5156.83 公顷。 第21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44400.30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建设 用地总面积54855.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2% ,净增 10454.84 公顷。 按照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建设 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保障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 适度扩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 8759.38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5994.04 公顷、其他农用地 1641.63 公顷、其 他土地 1123.71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减少 1353.22 公顷,全部 为土地复垦减少。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 785.42 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减少。 ——交通水利用地。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 3834.10 16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2623.60 公顷、其他农用地 718.60 公顷、其 他土地 491.90 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第22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26176.10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其他 土地面积为 23053.63 公顷,净减 3122.47 公顷。 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拓展经 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空间。 ——水域。规划期内水域面积增加 1885.29 公顷,全部为采 煤沉陷增加;水域面积减少 5007.76 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减少 3392.15 公顷,建设占用减少 1615.61 公顷。 ——自然保留地。规划期内自然保留地面积保持不变。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23条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构筑东西向淮河干流为“一横”、南北向西淝河、高塘湖 —上窑、瓦埠湖—八公山为“三纵”的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基本 生态屏障。 ——建立八公山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舜耕山风景区、上窑 风景区、十涧湖湿地、高塘湖、上六坊堤和下六坊堤等 7 个基础 性生态用地。 17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24条 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将位于中心城区、潘集区驻地、凤台县城、毛集实验区以及 煤化工产业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将低等别、质量较差,因 损毁、采煤沉陷难以恢复的基本农田调出,调整到耕地总量较大、 质量较好的市域南部和西北部地区,确保基本农田布局更优化、 质量有提高。 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 重点保护和整治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区域总面积 162299.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2.78% 。 第25条 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铁路。提升淮南火车站等级,新建淮南火车东站,扩大 客运辐射范围,建设合蚌客运专线铁路;预留商杭铁路走廊;建 设煤炭运输铁路通道,改扩建潘集区和谢家集区矿区铁路,新建 潘集区和凤台县工矿铁路专运线,新建田集站至平圩电厂铁路专 运线。 ——公路。加强区域联系,建设多条联系周边城市的高等级 公路。规划新建合淮阜、淮蚌、淮滁和济祁公路。规划对 206 国 道淮南段改线,与淮河南岸的主干公路相连;新建淮南九龙大道, 与合肥市的双凤大道连接;新建舜耕大道,与长丰县 311 省道连 接;新建淮南大道,连接北部潘集区,增强煤化工产业区对外联 18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系通道;新建淮上淮河大桥、淮南淮河二桥、凤台淮河二桥和孔 李淮河大桥 4 座大桥。 ——港口码头。服务煤炭运输,规划新建毛集、凤台、潘集、 八公山、田家庵、大通等 6 大港区。 ——水利。安排淮河治理、内河洼地治理、堤防加固、行洪 区退建等水利设施项目。规划期间重点实施淮河治理工程,结合 洛河洼、石姚湾、汤渔湖等行洪区退建工程,淮河防洪标准将达 到二十年一遇。 第26条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用地布局。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布局新增城镇 用地,少占耕地并避让基本农田、水域、采煤沉陷区和重要生态 用地,构筑“一主(淮南中心城区)、两副(潘集区驻地、凤台县 城)、四区(南部城市发展区、潘芦城镇发展区、凤顾城镇发展区、 毛新城镇发展区)”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 ——煤、电、化产业用地布局。关闭生产技术落后、缺乏安 全措施和环境保护不符合要求的矿区。规划朱集东矿、潘一深部 井、潘一东矿、潘三深部井、顾桂深部井、杨村矿、连塘李矿、 顾桥矿、张集矿(含中央区、北区)、顾北矿、丁集矿、潘一矿、 潘二矿、潘三矿、潘北矿、新庄孜矿、李嘴孜矿、谢一矿(含望 峰岗矿井)、李一矿、新集一矿、新集二矿、新集三矿等矿区,形 19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成西北部煤炭主产区。 规划平圩电厂、田家庵电厂、洛河电厂、凤台电厂、潘集电 厂、田集电厂、花家湖电厂、淮南矿业集团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 一厂、新庄孜煤矸石电厂、顾桥煤矸石电厂、望峰岗煤矸石电厂 等电厂,建设电力工业走廊。 依托矿区运煤专线和煤层气输送管道以及电能建设,延伸煤 化工的中下游产业链,建设位于祁集乡和平圩镇的省级煤化工产 业区。 第27条 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尽可能增加绿色用地,以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 等共同构建完善的城乡生态空间,发挥蕞大生态功能。 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以绿地和 具有生态功能的各类农用地疏解城市,形成中心城区组团、西部 次中心城区组团和北部次中心城区组团的三大组团式布局。在城 市内布设十涧湖公园、淮西湖公园和洛涧湖公园,开放专用绿地, 增加城市公共绿色空间。 20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四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头部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第28条 中南部地区 该区位于市域中南部,包括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 4 个区以及凤台县县城和大山镇。 该区社会经济条件优越,为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 济和文化的中心。以发展商贸、金融、文化、教育、化工、轻纺 为主导方向,以建设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山南新区为重点,优 化土地利用结构,加速老城区改造,强化城市功能分区建设。 近郊农村以城市为依托,优先发展副食品、多种经营和乡镇 企业,推进蔬菜、副食品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和农村城镇化,促进城郊型农业向城市型农业转变。 该区应加速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和优化整合,大力推进旧城 改造和闲置建设用地的清理,适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推进生态重建和恢复土地利用工作。 第29条 中部地区 该区位于市域中部,包括潘集区的高皇、平坪、祁集、架河 等 4 个乡(镇),东风湖、二道河 2 个农场及凤台县大山镇的湾地。 21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该区应突出能源带动战略,加快电力工业建设,保障电力工 业用地需要;充分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积极发展蔬菜和副食品 生产;加强防洪(涝)工程建设,确保汛期城市、工矿和交通安 全。 该区应加大工矿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力度;满足电 力工业建设用地的需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高标准基 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推进集约和节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 利用效益。 第30条 北部地区 该区位于市域北部,包括古沟、夹沟、泥河、田集、潘集、 芦集、贺瞳等 7 个乡(镇)。境内有潘一、潘二、潘三矿、潘四矿 以及潘北矿,拟建潘一深部井、潘三深部井、潘东矿及选煤厂等 大型煤矿及潘一东区安全工程。规划在祁集乡和平圩镇建设煤化 工产业区。 该区应加快煤矿配套建设,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三 高”农业、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使其成为农业强区和重要的煤炭 生产基地和煤化工基地。煤炭资源开发进一步向煤炭资源储量丰 富、开发条件好、人口密度小、土地面积较大的潘集区西北部转 移。 该区应优先保障煤矿、化工生产建设用地的需要;综合开发 22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利用采煤沉陷地;发展城郊型农业,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 范区建设。 第31条 西部地区 该区位于市域西部,包括岳张集、桂集、新集、夏集、刘集、 毛集、焦岗、顾桥、丁集等乡(镇)。境内煤炭资源丰富,水利条 件较好。 该区以发展外向型农业为目标,扩大外向型农业规模,强化 农副产品加工,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农业。科学安排煤电建设 用地,促进能源工业发展,把该区建设成外向型农业区和新的能 源工业基地。 该区应优先保障煤矿建设用地需求;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采 煤沉陷区;利用煤矸石和粉煤灰冲天沉陷区;做好沉陷区开发复 垦工作。 第32条 南部及西北部地区 该区位于市域南部和西北部,包括尚塘、钱庙、朱马店、大 兴集及古店、关店等乡 (镇)以及2004 年划归淮南的 7 个乡 (镇)。 水利排灌条件优越,农业耕作历史悠久。 该区应改变单一的粮食生产结构,调整为粮食、经济、饲料 作物三元结构,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建立产业化 生产基地。 23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该区应推进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 耕地质量,建设现代化基本农田示范园区;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 占用耕地。 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第33条 基本农田集中区 区域总面积 162299.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2.78%,其中 受保护的基本农田面积 118284.18 公顷。主要分布在市域南部和 西北部,包括南部的孔店、曹庵、杨公、孤堆回族、孙庙、史院 等乡(镇),西北部的尚塘、钱庙、朱马店、古店、丁集、顾桥、 桂集、夏集等乡(镇)。. 该区属于限制开发地区。重点发展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建 立产业化生产基地。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集中区扶持力度, 综合利用基本农田管护资金、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多渠道资金, 进行重点投入,扩大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大力开展基 本农田整理,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 面积;加强基本农田监测体系建设,借助高科技手段,为基本农 田保护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测。 第34条 一般农业发展区 区域总面积 14327.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54% 。主要分 24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布在主城区、潘集煤化工产业区、凤台县滨湖新城区、毛集实验 区以及重点乡(镇)的周边区域。 该区属于限制开发地区。须优先发展副食品,大力开展多种 经营,建设稳定的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实现“服务城市,致 富农村”的目标,促进城郊型农业向城市型农业转变。 第35条 城镇村发展区 区域总面积 38718.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98%。主要包 括全市各区(县)在土地利用上以城镇村建设发展为主的区域。 该区属于优化开发地区。须保障全市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利用存量用地、闲置地和废 弃地进行城镇村建设;加快沉陷地居民的搬迁,在全市规划 19 个 集中安置点;区内农用地在未批准占用之前,仍按原用途进行保 护。 第36条 独立工矿区 区域总面积4076.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8%。区内形成 西北部煤炭主产区、中部电力工业走廊以及潘集煤化工产业区(包 括祁集乡和平圩镇)三大区域。 该区属于重点开发地区。重点保障煤矿开采、煤化工和煤电 项目的用地需求,将其建设成为华东重要的煤、电、化产业基地。 25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37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区域总面积 6867.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66% 。主要包括 谢家集区、潘集区和凤台县等区(县)的部分采煤沉陷区,高塘 湖、瓦埠湖、焦岗湖水体资源保护区,十涧湖湿地及水体,淮河 淮南段干流、支流以及蓄滞洪区。 该区属于禁止开发地区。加大采煤沉陷区生态保育和修复力 度,加强对淮河干流、支流的水质保护、增强淮河两岸湖泊湿地 的泄洪作用和净化水质的功能。划定高塘湖、瓦埠湖为城市饮用 水源保护区,严禁向水源保护区排出工业废水及废弃物。 第38条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区域总面积 5194.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1% 。包括上窑 “寿州窑”窑址保护区、舜耕山风景区、八公山地质遗迹自然保 护区、凤台县大山镇资源保护区和峡山口长吻鮠自然保护区等自 然、历史名胜景点。 该区属于禁止开发地区。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资 源、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区内影响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 其他用地,应按照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26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三节 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第39条 土地利用主导方向 田家庵区重点提升市区中心职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通 区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承担工业、物流、居住等城市职能; 谢家集区加快旧城改造,承担西部矿区的生活服务和加工制造业 等职能;八公山区以发展旅游服务、娱乐休闲为主要职能;潘集 区南部以煤化工产业建设为主,北部以煤炭生产为主;凤台县以 农业综合生产为主,科学安排煤电建设用地。 第40条 土地利用基本要求 各区(县)应调整用地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划定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严格执行建设用 地空间管制制度,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配合全市土 地利用战略实施,切实落实区域土地调控政策,合理安排本行政 区各类土地利用方向,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第41条 指标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资源环 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各区(县)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 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 27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 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等预期性指标。 28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五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头部节 严格保护耕地 第42条 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建设发展应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荒 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尽量不 占或少占耕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 在 8617.64 公顷以内。 第43条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除已纳入生态退耕计划的项目 外,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安排新的生态退耕用地;适度调整农业结 构,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协调各行业发展供给与需求, 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 加大灾毁耕地修复和补充力度,将灾毁耕地数量降到蕞低。规划 期内,全市因采煤沉陷减少耕地 1885.29 公顷。 第44条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占 用耕地“占一补一”要求,严格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义 务;通过积极推进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适度开发宜耕后备 29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土地资源等途径加大耕地的补充力度。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规模不少于 8617.64 公顷。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第45条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其落实到 各区(县)。到2020 年,淮南市严格落实安徽省下达的 118284.18 公顷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共划定 9 个基本农田集中区。 第46条 加大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与分等定级,及时对基本农田土 壤地力和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继 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提高中低产田地力等级和综 合生产能力,力争到 2020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 76885.00 公顷, 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5% 。 第47条 实施基本农田管护措施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 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 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 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 共财政对基本农田集中区扶持力度,综合利用基本农田管护资金、 30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土地开发 整理资金等多渠道的资金,进行重点投入,扩大规模效益,形成 良性循环机制。 第三节 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 第48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土地整理。切实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中低产田改造力 度,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 量。全市确定潘集东部、潘集西部、凤台中北部、毛集、谢家集 南部 5 个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总面积 71910.00 公顷,规划期内 新增耕地 7321.00 公顷。 ——土地复垦。加快挖损压占土地及砖瓦窑场等废弃地、采 煤沉陷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全市确定大通工矿废弃地、谢八矿沉陷地 2 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总面积 13885.00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耕地 2576.00 公顷。 ——土地开发。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适度、有序开发沿岸 低洼地,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全市确定泥河沿岸低洼地、 西淝河沿岸低洼地 2 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总面积 28955.00 公顷, 规划期内新增耕地 2291.00 公顷。 ——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 合整治,全市确定凤台、潘集 2 个土地综合整治区域。总面积 31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6069.00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耕地 593.00 公顷。 第49条 资金保障措施 稳定和拓展土地整治投资渠道,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严格 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整治部分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 和集中使用,稳定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 的原则,完善投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推进土地整治 投资多元化。 第50条 技术管理措施 农用地整理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土地整 理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倾斜;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制,由造成土地 破坏的单位按照规定履行复垦义务,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和 生物技术,恢复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规范耕地后备土地资源开 发,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 可行性研究,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得 到持续有效利用。 第四节 合理保护和利用其他农用地 第51条 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重点发展优质桑园和果园,建立有机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 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改造低产园地,建设优质园地,使优 质园地的比例由 32.08%提高到 50%,面积达到 1618.00 公顷。 32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52条 逐步增加林地规模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重点,确保现有森林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林地面积在规划期内净增加 466.23 公顷。实施以绿色长廊为重点 的平原林业工程建设,努力提高主干道路、河流、铁路两侧绿化 水平。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建设,提高林网质量,使农田防护 林网成为农业稳产高产的生态屏障。 33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六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头部节 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53条 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至 201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8406.88 公顷以内, 比2005 年增加 2234.08 公顷;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 制在 42793.54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增加 6620.74 公顷。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控制城镇工矿用地 过快扩张。至 201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7201.09 公顷 以内,比2005 年增加 2385.14 公顷;至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控制在 22222.11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增加 7406.16 公顷。 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 模。至 201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21205.79 公顷以内;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 20571.43 公顷以内。 第54条 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参照“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成果,全市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总面积 168.00 公顷,主要分布在各类开发区(园区)内。其中闲 置土地 3.00 公顷,空闲土地 4.00 公顷,批而未供土地 161.00 公 顷。 34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全市可挖潜利用的低效土地面积共 362.00 公顷,其中规划期 间通过调整利用可腾出 192.00 公顷土地。 第55条 稳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在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增 减挂钩周转指标,将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面积 的减少相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 结构和布局。 第二节 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56条 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统筹规划、衔 接互补、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用地结构,严格用地定额标准, 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规划至 2010 年,全市交通水利及 其他用地规模为 9411.24 公顷,比 2005 年增加 1183.74 公顷;至 2020 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 12061.60 公顷,比 2005 年 增加 3834.10 公顷。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57条 允许建设区 区域总面积为42793.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55%,主要 位于中心城区、煤化工产业区以及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 的县城区。 35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管制规则: ——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 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 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 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 关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第58条 有条件建设区 区域总面积为 10075.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90%,主要 位于允许建设区的周边区域,处于规划建设用地拓展的主导方向 上。 管制规则: ——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 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 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 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 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59条 限制建设区 36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区域总面积为 198699.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6.86%,是 全市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 区域。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 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中心城区、县城和大中型工矿,以及纳入允许 建设区的重要镇、村建设,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 地。 第60条 禁止建设区 区域总面积为 6945.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69% ,主要包 括潘集区采煤沉陷区、西淝河、瓦埠湖、高塘湖等水体资源保护 区的周边区域、淮河干流行洪区、上窑森林公园风景区、八公山 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等区域。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 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 调整。 37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七章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头部节 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 第61条 西部八公山重要生态功能区 在现有条件下,山区绿化转向封山育林和人工哺育风景林、 速生林、果树、药材为主,禁止在区内建设与旅游无关的建筑设 施。 第62条 东部上窑重要生态功能区 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环境,以封山育林为主,加 速植树种草,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禁止取土、采石、露天 采矿等破坏自然植被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强沿淮农田防护林的建 设,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63条 南部低山丘陵重要生态功能区 通过退耕还林,兴建塘坝、平塘等手段,积极推行小流域综 合治理来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合理利用开发土地后备资源;严禁 在水源地周围建立污染型企业;构建绿化体系,建立生态屏障, 山区绿化以生态林和防护林为主,经济林为辅相结合;农田区以 农田林网为主体,林粮间作、四旁植树相结合。 38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二节 构建良好的生态用地格局 第64条 东西向淮河干流景观生态廊道 淮河贯穿淮南全市,而沿淮湖泊湿地洪水调蓄与生态农业区 分布于淮河沿岸,建设沿淮阶地上绿地,沿淮河干流两侧结合滨 水景观建设 200 米宽、87 公里长的生态防护景观林带,形成完整 的水生生态环境和绿色生态通道。 第65条 南北向西淝河水源保护生态廊道 依托西淝河,构建长 56 公里的南北向自然与人文复合生态廊 道,控制沿岸地区的开发规模和类型,提高西淝河水质,恢复良 好的水生生态环境,使之成为贯穿市域南北的绿色安全走廊。 第66条 南北向高塘湖—上窑生态廊道 依托高塘湖、上窑森林公园,构建长 33.6 公里的滨湖景观生 态廊道,控制沿线地区的开发规模和类型,有效改善城区热岛,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第67条 南北向瓦埠湖—八公山景观生态廊道 依托瓦埠湖、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和国家森林公园,构建长 76 公里的旅游观光的景观廊道,通过对沿线土地的环境整治和生 态保育,形成市域西南部的绿色观光走廊。 39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三节 建立生态环境友好性土地利用模式 第68条 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发展生态农业,实现生物循环。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 整,引导生态种植业和生态养殖业发展,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 建设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和特种水产畜禽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公 司+农户” 的绿色食品深加工产业园,实现农产品优质、无公害和 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 第69条 生态工业土地利用模式 以煤炭、电力、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为重点,科学协调、 联结企业内不同生产部门的生产经营布局和工艺流程,促进生产 工艺横向耦合。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通过能源、 水等资源的梯级利用、物料和废物循环使用的方法,既能实现土 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同时联动了其他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等)利 用效率的提高,蕞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力争做到排放的无 害化,从而实现资源再循环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40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头部节 用地规模与布局 第70条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田家庵区的安成镇、舜耕镇、三 和乡、曹庵镇;大通区的九龙岗镇、洛河镇、上窑镇、孔店乡; 谢家集区的李郢孜镇、唐山镇、望峰岗镇、孤堆回族乡、杨公镇; 八公山区的八公山镇、山王镇,总面积 79605.00 公顷。 第71条 中心城区规模 2005 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 102.4 万人,现状建设用地规模 为 10550.7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 103 平方米。2010 年、2020 年人 口规模分别达到 118 万人、165 万人,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1800.00 公顷、16500.00 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按 100 平方米进行控制。 第72条 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发展方向。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方向为“东进、 南扩、西调、北联”。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向东形成高新技术和 物流产业基地;向南配合“合淮同城化”战略,在舜耕山以南建 设山南新区;优化西部城区城市用地布局,疏解旧城人口;加强 41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中心城区与北部地区的交通联系,新建 3 座淮河大桥,提高道路 等级,带动潘集区的城镇发展。 ——空间布局。构筑“三山鼎立(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 三水环抱(淮河、瓦埠湖、高塘湖)、三城互动(东部城区、西部 城区、山南新区)”的山水园林城市结构。 (1)东部城区主要包括大通区和田家庵区的北部城区,主要 功能涉及居住、商贸、金融、教育、高新技术产业。2020 年建设 用地规模控制在 7500.00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986.00 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675.00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主 要分布在淮南大道、朝阳东路两侧以及洛九路西侧。 (2 )西部城区主要包括谢家集区和八公山区的城区,主要功 能涉及西部矿区的生活服务、加工制造业、旅游服务。2020 年建 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700.00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 地 349.00 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239.00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 主要分布在八公山区丁山水库西侧和谢家集区的工业园区。 (3 )山南新区主要包括舜耕山以南的田家庵区南部和大通区 西南部,主要功能涉及行政办公、商业服务、文教、体育、轻型 工业基地和居住。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300.00 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4231.00 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2893.00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淮河大道两侧。 42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管制 第73条 允许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 16497.00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20.72% 。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市建设发展空间;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 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扩大的前提下, 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并须报 规划审批机关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74条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 4453.00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5.59% 。位于 西部城区东侧、东部城区东西两侧和山南新区南北两侧。 管制规则: ——区内城镇工矿、线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按照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 ——区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 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 ; ——区内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严格依靠辖区范围内的旧村 庄拆并复垦补充; 43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 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75条 限制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 56009.00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70.37% 。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 ——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 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 设项目用地; ——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用地, 视为符合规划; ——规划中未列明、或虽已列明但未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 设项目用地,须由规划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项目选址和用地的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批准用地。 第76条 禁止建设区 该区面积为 2646.00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3.32% 。包括 瓦埠湖、高塘湖水源地周边、淮河干流行洪区等区域。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用地; ——原则上禁止开发该区内土地,但可以因地制宜,适当布 44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局生态旅游用地,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 得调整。 45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九章 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头部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第77条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 规划期内全市将重点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重 大工程,主要包括农用地和基本农田整理工程。重大工程建设以 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大规模开展耕地整理、大 面积节水增地、大幅度提高基本农田产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 件。 第78条 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 ——谢八矿沉陷地治理工程。涉及谢家集区的李郢孜镇、望 峰岗镇和八公山区的山王镇、八公山镇,总面积为 3565.00 公顷。 该区域地形复杂,沉陷面积大,部分沉陷地趋于基本稳沉,土地 综合治理的方向为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对较浅的沉陷区域, 利用湖岸滩涂采取挖深垫浅方案,建设多种类型种养殖基地;对 深水沉陷区域,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 ——潘集沉陷地治理工程。包括潘集区的潘集镇、泥河镇、 夹沟镇和田集街道,总面积约为 2892.00 公顷。该区域系未稳沉 区域,须采取适当工程措施,修复生产设施,整治农田,提高耕 地利用率,改善水域生态,扩大养殖水面。 46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79条 低洼地治理工程 ——淮河淮南段干流低洼地治理工程。淮河淮南段干流区间 内共有东风湖和汤渔湖2 个行洪区,其中有低洼地 12623.00 公顷。 规划期内安排河道整治和堤防加固等重点工程项目,结合行洪区 调整,可治理沿淮低洼地和滩涂地 8120.00 公顷。 ——内河低洼地治理工程。全市有内河低洼地 9084.00 公顷, 规划期内可治理 7713.00 公顷。主要包括泥河沿岸低洼地治理区、 西淝河沿岸低洼地治理区和城北湖低洼地治理区 3 个重点治理区 域。 第80条 沉陷区人口搬迁与安居工程 规划搬迁的村庄主要是受淮南市境内张集矿、顾桥矿、顾北 矿、丁集矿、潘一矿(含潘一东矿)、潘三矿、潘北矿、朱集东矿、 朱集西矿、谢一矿、新庄孜矿、新集一矿、新集二矿、新集三矿、 杨村矿等 18 座大型煤矿开采影响的村庄,受塌陷影响的村庄范围 主要分布在凤台县、潘集区、八公山区、谢家集区、毛集实验区 5 个区(县)内。 按照“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开发式治理”的采煤沉陷 区搬迁安置和治理的新思路,在充分尊重被搬迁人意愿、保障被 搬迁******益的前提下,把未来 15 年沉陷区内居民集中搬迁,改变 以往“小、近、散”杂乱搬迁状况。 47 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第81条 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为节点,主要河流和干线公路为廊道,构 建“一横(东西向淮河干流景观生态廊道)三纵(南北向西淝河 水源保护生态廊道、南北向高塘湖—上窑生态廊道、南北向瓦埠 湖—八公山景观生态廊道)”的生态廊道,建设结构合理、功能互 补的土地生态空间格局,促进生态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 规划期内安排十涧湖湿地公园、大通“万人坑”周围环境整 治工程、舜耕山南坡采石迹地工程等生态建设工程。其中:十涧 湖湿地公园主要是进行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植被恢复,建设湿 地公园;大通“万人坑”周围环境的整治工程主要是进行环境整 治,以此来改善周围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舜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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