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1年度PPP工作总结
PPP红线:即每一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支出责任不得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目前
通过分析,目前我市市本级、定远、全椒、天长等地财政承受空间较充裕,当年可用的PPP项目支出的空间分别为4.2亿元、3.7亿元、3.6亿元、3.4亿元。来安、南谯、琅琊财政承受空间较少。
1.市、县(区)共同承担支出的项目共2个,分别为滁宁城铁一期、市环卫一体化项目,每年支出约12亿元,根据市精神,已明确市直、琅琊、南谯、市经开区、来安县的跨区支出责任。
2.市原创科技城和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每年支出约2亿元,已明确由市经开区财政局、苏滁产业园区财政局单独承担支出。
3.市高教科创城项目以市本级名义入库,每年支出约1.8亿元。根据市委常委会精神,支出责任由南谯区承担。
(一)部分社会资本未履约。PPP项目合作周期长,项目签约后社会资本方需按规定完成投融资,我市部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因自身原因出现了注册资本金和融资不到位的情况,影响项目推进。
(二)部分项目投融资模式变更。我市部分项目采用PPP的同时进行了发债,实施机构主动申请将项目退出PPP模式。
(一)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建立PPP项目储备清单,实行项目动态管理,遴选重点项目并择优进入储备清单库,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旅游、养老等领域和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实施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建设期管理、运营期考核和到期移交工作。
(二)按规定纳入预算。实施机构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提前会同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将PPP合同中约定的本级支出和跨区域支出责任纳入预算,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风险管理,在自身财政可承受范围内规范实施PPP项目,严守支出责任不得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红线要求。
(三)加大绩效考核。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合同和绩效要求定期开展PPP项目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财政部门按照按效付费原则拨付运营补贴资金,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按规定扣减财政补贴资金。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全市PPP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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