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滁土公告字[2021]7号)
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大于或等于1.6并且小于或等于2.1
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
2021年05月20日10时00分
特别说明:1、该宗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房屋由琅琊区重点处整体回购,不得对外销售。2、房屋回购价:地上计容面积回购单价:4981元/平方米(不含配电房、公厕、物业、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等地上不计容面积);地下回购单价:3900元/平方米(不含地下人防工程)。3、回购合同签订及资料交接: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5日内与琅琊区重点处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等相关资料移交手续(无偿移交),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琅琊区重点处签订正式商品房回购合同(回购合同样本见土地出让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可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在所在辖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承担连带责任。
竞买人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5月10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5月10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5月1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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