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挂牌出让一宗商住用地起拍价仅195万!
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宗地一:编号为CR2022-1号,位于经开区九梓路与藕塘路交叉口西北角。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九梓南路道路红线;西至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南至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北至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商业(加油、加气站)用地,出让面积:2040.52平方米(合3.06亩)。规划设计条件:县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2
宗地二:编号为CR2022-3号,位于永康镇定炉路南侧、禹王路西侧。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居民区及空地;西至居民区及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定炉路道路退让红线。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途为:住宅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出让面积:3131.6平方米(约4.69亩)。规划设计条件:乡村振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定规通字〔2022〕21号)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二)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8、竞买保证金票据;9、与县经开区(盐化园)管委会签订的《“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
本次出让的CR2022-1、CR2022-3号宗地均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出让方式由拍卖出让自动转为挂牌出让。以上2宗地出让保留底价,由县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另行研究。竞买人举价、报价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
1、CR2022-1、CR2022-3号宗地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2年4月6日8时;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17时。
2、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拍卖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无人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4、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1、CR2022-1、CR2022-3号宗地至拍卖方式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17时),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金的未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下的直接转挂牌出让。
2、CR2022-1、CR2022-3号宗地转挂牌报名竞买、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2年4月27日8时;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7时。
3、CR2022-1、CR2022-3号宗地转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4月27日9时至2022年5月7日10时止,挂牌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蕞高者确定竞得人。
4、转挂牌竞买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
(一)CR2022-1号、CR202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均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每日须向出让人缴纳延迟部分1‰违约金。
(二)以上2宗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公告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一)CR202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及其他费用后,出让人3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二)CR202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契税及其他费用后,出让人60日内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三)以上出让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场地内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一)CR2022-1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二)CR2022-3号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
(三)以上2宗地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一)CR2022-1号宗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县规委会审议的方案规划建设,油储罐布置须满足安全、消防要求。
(二)CR2022-3号宗地内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竞买人须认真阅读该宗地出让相关约定及建筑物建设要求。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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