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高达59亿元!滁州来安3宗商住地拟于下月公开出让
[2021]33号、35号、43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13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编号LASZ2021-14至LASZ2021-18号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00万元或其整数倍、编号LAGY2021-22号至LAGY2021-29号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6月29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一)地块成交后,编号LAGY2021-22号至LAGY2021-29号地块的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二)地块成交后,编号LASZ2021-14号至LASZ2021-18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三)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一)编号LASZ2021-14号至LASZ2021-18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LAGY2021-22号至LAGY2021-29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二)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均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五)LAGY2021-26号地块,规划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设计年产商品混凝土40万吨,生产设施应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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