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陈少华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8853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因鱼维娜保管不善,将张集用(2009)第5105012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周宗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2120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因叶惠银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第56050237号土地证、张建房字第0113465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黄秀芬、范正良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30021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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