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更改厂房使用权限 滁州一企业被处以万元罚款
09年8月26日,滁州支队开发区大队发防火监督人员在对滁州市瑞内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将戊类厂房改为丙类仓库使用,防火监督人员及时指出隐患,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10月12日,开发区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到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仍未整改,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头部款第七项规定,防火监督人员根据规定,决定对其进行一万元的处罚,并就违法内容向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教育,表明其行为违法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该单位负责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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