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红山村国有土地使用权、主厂房、办公楼、综合楼、1厂房在建工程(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将于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安徽鼎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滁州市红山村国有土地使用权、主厂房、办公楼、综合楼、1#厂房在建工程,本次评估地上建筑面积为9805.14平方米,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025.2平方米。土地四至:东至安徽千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至滁州市毅达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至安宁路、北至安徽科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用地性质设定出让,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详见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10250745元,保证金:51.3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于5月31日前联系统一看样),联系电话:【工作日中午不接电话,周末不接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目前有承租人在使用。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请先于滁州市南谯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
根据南谯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该标的物所属土地在进行司法拍卖时,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符合“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
2、入园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300万元/亩。
3、企业按期投产后,年纳税贡献不低于15万元/亩。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承租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滁州稻香村支行,账号: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十五、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于2020年5月29日发布《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信息库入库工作的公告》,经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择优确定6家机构纳入信息库。10月10日,本院与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司法网拍辅助服务委托协议》,经与拍卖辅助机构协议约定,拍卖辅助机构指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长期进驻法院,负责制作整理拍卖标的物的文字说明、视频照片等资料,草拟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书,协助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现状,并为竞买人提供拍品介绍、答疑解难、引领看样、指导参拍、协助财产交付等服务。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物价值依据安徽安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安和房地估报字【2022】第FM-0042号号价格为准。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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