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开发区个体与零散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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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滁州开发区个体与零散户服务中心因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被滁州市民政局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7日消息,滁州开发区个体与零散户服务中心因未灶乎盼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滁州市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试捆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遥盼管理暂行条懂端几乐例》第二十五条、《民办耻殃射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主虹霸法》第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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