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滁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定远县乡村振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二期项目招商引资公告

admin1年前 (2024-09-26)滁州产业信息55

  经定远县人民政府研究,委托定远县农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美公司”)实施定远县乡村振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二期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农美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定远县乡村振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二期项目包含藕塘镇、界牌集镇、大桥镇、池河乡、范岗乡等乡镇。

  (一)合作方式: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农美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投资开发协议》,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要求: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三)投资回报方式:以不高于投资人投入项目建设成本的20%作为合理利润,在项目验收后分8年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农美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农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投资人中选后不与农美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农美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