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正在征求意见事关开发区建设发展
鼓励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市场化运营主体承担招商引资、园区管理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事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开发区内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2月28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即日起至3月30日,《安徽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本条例所称开发区,包括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省人民政府明确纳入开发区管理的特别政策区。
开发区管理机构应该履行制定和实施开发区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省、设区的市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产业发展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做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建设和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职责。
鼓励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市场化运营主体承担招商引资、园区管理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事务。鼓励和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发展需要,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制定薪酬方案。制定薪酬方案应当将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开发区与邻近城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探索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推动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成熟、产城融合程度高的开发区或者区块,按照规定调整为行政区管理的,可以通过调整四至范围的方式开发新区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土地供应方式,探索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新模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通过收购、置换、合作经营等方式对低效闲置用地再开发。对达不到土地利用标准、长期停建缓建、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依法处置。开发区应当完善交通、能源、水利、安全、环境等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创新型智慧园区。
开发区应当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主导产业,加快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发展生态,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学布局未来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机构支持在开发区范围内优先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以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应当构建招商引资新模式,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开展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招商,建立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履行作出的招商引资承诺。
支持开发区通过合作共建、委托管理、建设飞地园区等模式,建立投资收益和相关经济指标分享机制,开展跨区域合作;支持开发区企业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降碳改造,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园区、零碳园区,构造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开发区内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记者 汪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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